根据《襄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市社科联今年组织开展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
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自2002年开展以来,每两年举行一次,现已成功举办九届。今年开展的第十届评选工作,评选我市2018至2019年间产生的优秀社科成果。具体申报时间为2020年5月6日至6月5日,申报条件见《襄阳市第十届(2018—2019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申报表格在“襄阳社会科学网”下载。
本届社科成果评奖工作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下按照初评、复评、终评程序确定获奖成果,终评成果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授奖。
作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最高奖项,该评奖工作有力推动了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拓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一批获奖成果为我市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必要参考。
具体要求、申报方式、申报时间、申请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
襄阳市第十届(2018—2019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评奖实施方案
按照《襄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襄政发〔2002〕53号)的规定,制定本届评奖实施方案。
一、评奖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相关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科学民主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尤其注重奖励研究重大理论问题和襄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的优秀科研成果,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充分发挥其创造性,推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襄阳“一极两中心”建设服务。
二、评审机构设置
成立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负责制定各奖励等级的评审标准,裁决评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包括草拟有关评奖文件,受理、整理申报成果和资料,组织评审工作,制作获奖证书,开展发奖工作等。
三、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社科成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一定的学术理论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受到社会的重视和好评。
1.我市社会科学工作者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理论成果,市及市以上社会科学管理部门立项课题的研究报告,被市及市以上党委、政府决策时采用并对实际工作有明显推动作用的应用成果可申报参评。申报人必须是申报作品的创作者,且申报作品无著作权争议。
2.已经去世或调离我市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指工作地点在襄阳)在上述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3.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合著(编)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申报者不是第一作者的,必须征得第一作者的书面同意。
4.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3篇及以上)可作为一项成果整体申报,也可单篇申报。
5.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6.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
(3)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4)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得相当于市厅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
7.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本届评奖。
8.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市社科联驻会主席的成果不得申报参评。
四、评审程序和方法
评审按初评、复评、终评程序,由评委会办公室组织进行。
9.初评:由市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学科组进行。由学科组专家独立对申报成果认真审读,采取定量打分和定性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市评委会办公室汇总专家意见,按得分高低产生初评推荐名单。
10.复评:由市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在审阅各学科组提供的初评推荐成果材料基础上,认真复核,充分酝酿,集体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拟获奖项目及获奖等级,报市评委会办公室整理后终评。
11.终评:由市评委会负责。在复评的基础上,市评委会投票决定各奖励等级的优秀成果,终评成果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有效,并以得票多少顺序排名。
12.公示:通过终评的成果按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的成果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市评委会办公室实名投诉,并由市评委会裁决。
13.授奖:无异议和裁决后符合授奖条件的成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授奖。
五、申报途径和要求
14.申报途径: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社科类社会组织的会员向所在社会组织申报;县(市)区社会科学工作者向所在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申报;高校、党校和科研单位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向所在单位科研处申报;前三项以外的申报者,直接向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15.申报要求:凡申报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名申报人(含联合申报)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不多于1项)。申报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二份),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一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有关推荐意见书或佐证材料。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形式
16.本次评奖按著作类和论文(研究报告)类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项。
17.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襄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市级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金需按税务部门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申报时间
18.申报时间:2020年5月6日至6月1日。
八、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19.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0.材料提交地址:行政楼一楼132
联系人:赵雅心,1597224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