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清明节廉洁自律工作提醒通知
各单位(部门):
当前,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特别是输入性风险增加,又逢清明节将至,为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让清明节“清明”,校纪委现作如下提醒:
一、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等。
三、严禁大操大办祭扫活动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四、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五、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六、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宿人员擅离职守。七、严禁酒驾醉驾,带彩娱乐和赌博。
八、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各单位(部门)要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清明祭扫和值班值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疫情防控、廉洁过节两手抓、两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倡导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
湖北文理学院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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