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经政院发 [2016]5号
关于给予王俊鹏等学生旷课违纪处分的决定
本学期以来,经政学院大部分学生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但王俊鹏等七名同学不遵守校纪院规,纪律观念淡薄,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经常无故旷课,为严肃校风院纪,及时教育违纪学生,也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根据《经济与2016年学风建设方案》和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现决定给予以下同学通报批评。
13级:王俊鹏、荣家辉、赵诗琪;
14级:付正杰、钮毅林、韩瑶;
15级:王鹏程;
湖北文理学院经济与xf187兴发手机登录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