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各班:
为激励湖北文理学院法学学子勤于钻研、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精益求精,成为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国家的政治进步、法制昌明和社会繁荣做出贡献,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常委、民建襄樊市委副主委、知名企业家、湖北诚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元山先生自2008年起捐资在我校设立了“王元山法学奖学金”,奖励我校优秀法学专业学生。根据《襄樊学院“王元山法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和王元山与湖北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的捐赠协议(协议书编号:J2018015)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院实际,为做好我院2018年度“王元山法学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王元山法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王 奎
成员:王礼刚、王正宇、汪萃萃、袁岳霞、邱芳清、邱文华、陈都河川组成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汪萃萃
二、奖学金类型、评选对象、名额和奖励标准
(一)优秀学业奖
评选对象:湖北文理学院全日制法学专业二、三、四年级在籍在校本科生(原则上每个年级限一人)。
名额和奖励标准:3人,每人2000元。
(二)通过司法考试奖学金
评选对象:湖北文理学院全日制法学专业在籍在校学生。
名额和奖励标准:通过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每人500元;参加法学社活动表现优异的,5人,每人3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 申请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优秀学业奖获得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业优秀。2018年度必修课总成绩排名在本系本年级前10名,且必修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综合能力强。综合考评成绩在本年级申请学生中名列前茅(综合素质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活动;
4、评奖年度内,获得社会各界及学校表彰者优先考虑。
(三)社会实践奖获得者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法学社活动表现优异的:积极参加法学社组织的法律援助、寒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模拟法庭活动、支边支教等与法律相关的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或在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和推动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等活动中,获得社会各界高度评价,为学校赢得声誉。
(2)通过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
四、评定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人于3月10日前向评审委员会提交 “王元山法学奖学金”奖审批表(见附件2)、上一学年度的成绩单(需加盖学院成绩管理专用章)、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鉴定书、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初审。评审办审核申请材料、评定综合素质分、遴选拟定推荐获奖名单、整理汇总相关材料。
3、评审委员会审批。评审委员会审批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公示。评审委员会将获奖名单在全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学生对奖学金评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委员会书面投诉。评审委员会应进行调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做出书面答复。
5、上报基金会审核备案。评审委员会将评选材料(包括评选通知、获奖学生的申请审批表、表彰文件、奖学金发放表)上报基金会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由基金会直接向学生发放奖学金。
6、举行颁奖仪式。学院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获奖证书。
7、学生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审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
1、“王元山法学奖学金”优秀学业奖申请审批表
2、“王元山法学奖学金”社会实践奖申请审批表
3、 2018年度王元山法学奖学金“优秀学业奖”综合考评成绩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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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6日
附件1:
“王元山法学奖学金”优秀学业奖申请审批表
(2018年度)
基本 情况 |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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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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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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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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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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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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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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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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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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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情况 |
该年度必修课程数 门,最低分 分,最高分 分;成绩排名(专业或年级):_ (名次/总人数);综合考评成绩 分,排名 (名次/总人数)(如无此项,填写“无”) |
获奖 情况 |
主要奖项: 其中,院级奖励 项; 校级奖励 项;省级以上奖励 项 |
有无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 |
无 本人签字: |
评审办初审推荐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评审委员会审批意见 |
签 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备注:申请者需提交材料:(1)申请书及申请表(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一份);(2)班级成绩总表和综合素质排名总表(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一份);(3)证书复印件 。
附件2:
“王元山法学奖学金”社会实践奖申请审批表
(2018学年度)
基本 情况 |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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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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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学 号 |
|
性 别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联系电话 |
|
生源地 |
|
学习 情况 |
该学年必修课程数 门,最低分___ 分,最高分 分;成绩排名(专业或年级): (名次/总人数);综合考评成绩 分,排名 (名次/总人数)(如无此项,填写“无”) |
获奖 情况 |
主要奖项: 其中,院级奖励 项; 校级奖励 项;省级以上奖励 项;是否通过司法考试:--- |
有无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 |
本人签字: |
评审办初审推荐意见 |
签 字: 2019年 月 日 |
评审委员会审批意见 |
签 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备注:申请者需提交材料:(1)申请书及申请表(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一份);(2)班级成绩总表和综合素质排名总表(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一份);(3)证书复印件 。
附件3:
2018年度王元山法学奖学金“优秀学业奖”综合考评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考评成绩=2018年度课程考试平均分*70%+综合素质*30%
2、综合素质计算办法:
(1)获国家级表彰一、二、三及以下等次分别加40、30、20分/项(人次);获省级表彰一、二、三及以下等次分别加30、20、15分/项(人次);获市级表彰一、二、三及以下等次分别加20、15、10分/项。同一奖项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奖项加分。
(2)校院活动:校级证书获一、二、三等奖及以下分别加10、5、3分。
(3)公开刊物:核心35分/篇,普通(省级)刊物25分/篇,市级刊物20分/篇;校报文章加10分/篇;广播台通讯稿、校园新闻网2分/篇,院级刊物(机关部门)文章5分/篇,主编5分,编委3分;获校级科研立项项目人10分,参与人5分,同一奖项获得多项成果申报按最高项加分。